各系、各党总支、各部门、齐安校区办公室:
经院领导批准,后勤管理处根据学院闽生工院〔2013〕145、146、147及相关文件对部分机构和人员进行调整的实际情况,制定对岗位变动人员的办公设施调整意见如下:
一、各处室兼任各系总支书记人员的办公地点原则上保持在原处室,各系不再另设办公地点和办公设施;
二、 工作岗位有变动的新任职人员(含各系副书记、监
察审计处副处长、实训中心副主任、原基建办成员及其他有变动人员)的办公地点由新到任部门统一安排,办公设施设备(含办公桌、办公电脑等)由原工作单位调整至新工作单位。办公电脑涉及原工作单位工作内容的应备份留存原工作单位并做好交接,确应安装特殊程序或工作软件等原因不宜调整的,必须报后勤管理处同意后由新部门提出采购申请;
三、新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统一安排工作地点、办公设备,办公设备不足的由部门报请后勤管理处安排采购,辅导员电脑由学生工作处统一调配。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疑问及时与后勤管理处联系解决,联系人余效龙,联系电话15980661817。
Im体育app官网登录入口后勤管理处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