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车队:
国庆长假将至,为防止节日长假期间发生公车私用的违纪行为,根据省局的要求和学院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庆长假期间公用车辆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 学院所有公用车辆在国庆假期期间(9月30日21时
至10月7日17时)一律停放在学院办公楼前停车场。任何车辆均不得私自离开学院。
二、 放假期间如有公务用车,应事先按规定程序申请,
经批准后出车。确有因公务用车的,应在第一时间向车辆管理人员报备,且不得将车停放在酒楼、景区、超市等停车场。公务活动结束后,车辆要及时返回学院。
三、 值班期间接送领导的车辆在完成工作后应于当天及
时返回学院。驾驶员不得将车停留在学院以外的地方。
四、凡未经申请或报备许可出车的均视为公车私用,将根据学院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对造成事故或媒体曝光给学院造成损失及恶劣影响的将依纪严肃处理。假期期间后勤管理处和监察审计处将对车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以上通知请各位驾驶员认真遵守,切实执行。
院后勤管理处
2013年9月25日
抄报:院领导
抄送:监察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