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校党委举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第三次集中学习暨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逐字逐句地进行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韩孟强、林丰平、董惠文、林显云、王晓松结合工作实际作重点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会议强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从第七十七条至第九十三条,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了规定,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组织纪律“红线”,为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列出了“负面清单”,明确了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能做。要认真学习有关组织纪律的规定,人人知敬畏,个个守底线,不触“高压线”,真正将组织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自觉增强组织观念,时刻牢记自己是组织的一分子,将组织纪律内化为自身的言行准则,不折不扣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四个服从”。要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经常对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负面清单”检视自己,时时规范自己的言行,处处严守党的纪律,在主动接受监督中切实严格遵守组织纪律。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坚持“两个结合”推进理论创新取得的新成果,为新征程上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认真学习领悟这一重要思想的政治远见、战略考量,深刻把握其深厚理论渊源、科学理论体系、创新理论观点,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行。要强化系统观念,以科学态度、体系化方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深入分析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对症下药、精准施治、多措并举,推动党的自我革命环环相扣、层层递进。要以自我革命精神抓实抓牢党纪学习教育,与党风校风、教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贯通起来,以信念铸“魂”、以纪律立“根”、以党性修“身”,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