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办公设备维修程序的通知
各处室、教学教辅部门:
为了规范办公设备维修工作,现将相关步骤通知如下:
一、打印机加粉,请填写“办公易耗品申购清单”通知后勤处,如紧急或不便,可先电话通知后补书面通知;
二、设备维修,请填写“零星维修申请单”, 通知后勤处,如紧急或不便,可先电话通知后补书面通知;
三、后勤处收到通知后,联系指定技术服务公司派技术人员上门更换或维修,如需将设备带回维修,申请部门应要求该技术员出具收条;
四、维修结束后,申请部门应对维修结果进行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五、技术服务公司将经申请部门签字确认的维修单交到后勤处,以便结算。
上述办公设备维修含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空调、电脑等的维修和耗材补充等,申请表请到后勤处网站下载栏下载。未经同意自行通知维修人员维修产生的费用,后勤处将不予结算。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
1301规范维修通知(20130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