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院供应保障工作,规范我院的采购及招标程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物资采购审批流程通知如下:
一、申购审批程序
1、院各类办公易耗品由各使用单位定期、统一提出申请,填写《办公易耗品申购清单》(附件2),在每月20日前根据审批权限经部门领导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汇总后勤管理处统一采购。
2、除办公易耗品外的申购手续,由申购部门提出申请,并注明预算单价和总价,经申购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根据《学院财务借款及经费支出管理暂行规定》中的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完成报批手续后将申购单转交至后勤管理处(附件3)。
3、无统一的规格、型号等标准不明的物品包括动物类、生鲜类等,科研、实验急需的耗材,其它特需的物品,由使用部门自行采购,大批量的物品除外。
二、采购审批程序
后勤管理处收到审批完成的申购手续后,根据《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提出采购意见。1000元(含)以下的由后勤管理处直接安排采购;1000元以上10000元(含)以下的由分管后勤的院领导审批;10000元以上的项目要有院长签字审批并按有关规定执行;100000元(含)以上达到招标采购要求的按《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三、进库验收
1、后勤管理处设仓库保管员,对所有办公易耗品统一保管、登记、配发。
2、采购项目完成采购后,所购物资由后勤管理处组织申购部门验收,专业仪器设备由后勤部门、监审部门、申购部门以及有关专业人员共同验收。
3、固定资产须由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登记后交付申购部门使用,申购部门要明确该资产的保管和使用人员。
4、各使用部门在使用过程中,应及时反馈仪器设备的有关信息。
四、报账
后勤部门完成采购并办理验收手续工作后,将该次采购工作相关材料及发票移交给申购部门,由申购部门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由财务处按规定支付货款。申购部门办理报销手续时,必须严格按照学院财务规章制度提供完整的材料附件,财务部门必须一次告知申购部门报销所需补充的材料和要求。
五、纪律与监督
1、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接受各部门、各方面的监督检查。
2、学院监察审计处应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根据需要,对物资采购工作的全过程或主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
附件1:采购与管理程序.doc
附件2:办公易耗品申购清单.doc
附件3:物资申购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