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提高车辆维修保养质量,节约维修费用开支,根据我院{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现有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有多年汽车维修经验以及多种类车辆维修能力。且距我院公路距离不超过六公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汽车维修企业。
二、投标人应符合国家{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能够合法经营,安全生产,设备齐全的维修企业。
三、投标人维修车辆所使用的材料、配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四、投标人应明确维修工时费优惠率,提供24小时车辆急修、三环内免费救援、无限次免费洗车等服务。
五、此次招标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15日止,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携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与学院后勤处联系。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91-88262331 13338292292
后勤管理处
2014年10月9日